为全面落实2018年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渭南市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精神,我公司于5月28日为一线野外职工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及《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关于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国家为保证职工安全,转移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维护单位利益的新举措,利国利民。我公司被列为渭南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名单,根据我公司施工现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能否落实,事关公司和职工利益,公司领导层非常重视,通过对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实地考察,依据人均保费、保险金额大小、保险项目等对比,选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投保。
编辑:综合地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