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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成功申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文: / 来源: / 2024-06-03 17:37:56 / 点击量:1685

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运行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于2024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须取得运营合格证后方可开展相关飞行工作。

近日,公司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持续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的管理制度,顺利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批,成功申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其批准的种类范围为:留空飞行、航线飞行、其他飞行。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其他类。

此次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满足了公司在地质测绘、地质灾害治理等多领域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业务的经营条件,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业内的竞争力,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张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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