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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文: / 来源: / 2021-07-26 11:08:18 / 点击量:869

为了保障我公司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有效的加强合同管理,降低公司生产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所有承接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登记管理制度,承接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公司法人代表同意,在行政工作部办理登记手续后确定授权委托人,由授权委托人代表公司洽谈工程项目和参与工程投标,在取得中标权的前提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野外地质调查项目、钻探施工、工勘施工、工程勘察、工程检测、工程测绘、建筑施工、化学实验分析等;

三、施工队伍进场前,施工项目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团体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并于开工前5日内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施工前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值、人员数量等情况配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于开工前5日内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五、施工项目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并在开工前将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六、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作业人员不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无证上岗,并于5日内将培训相关影像及证件复印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七、施工项目要加强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力度并形成制度,针对生产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活动,做到有落实、有记录、有奖惩,使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始终;

八、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部应抓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的安全检查、交工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将影像资料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九、在法律规定条件下发包工程,必须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能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分包协议于5日内上传公司行政工作部;

十、按财企[2012]16号文规定正确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十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十二、按照项目实际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好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工期超过3个月的项目周期内不少于1次),并做好影像资料及记录,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十三、严格安全月报制度,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报人应及时如实在每月25日---27日填写安全月报。施工项目安全活动必须在月报中以影像资料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十四、施工项目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环保部定期业务指导和检查,对安全环保部形成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必须按要求落实;

十五、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制度有关条款处罚;

十六、未按公司安全环保部要求完成以上相关规定要求的,安全环保部有权建议财务部停止项目资金支付审批;

十七、施工项目必须向当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十八、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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